省高院首次处罚伪造证据当事人罚款10万元
记者 严俊伟
2016-04-26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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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莲威和安业公司伪造证据的行为,干扰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并由此引发一系列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情节恶劣。”广东省高院25日对一起返还专利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黎莲威、蔡某上诉,维持原判,并对黎莲威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安业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这是广东省高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首次处罚伪证当事人,而法官在解释为何罚款时则明确表示说,案件中的当事一方“什么都不怕,不把司法机关放在眼里,他们对法律没有畏惧之心”。

股东恶意串通私自转出专利

在本案中的“水或汽管连接装置”,是用于方便管件接头的一项专利技术,发明人是香港居民黎莲威。

2009年8月,广州市一插得管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一插得公司”)的原股东黎莲威、陈某,与新股东何某、宋某、陈某宏签订了《一插得公司重组协议暨股东会决议》。原股东黎莲威、陈某将涉案专利权注入一插得公司,作为公司增资扩股的资产。三名新股东出资进入后,黎莲威仍是公司的大股东。

在经营过程中,两派股东发生矛盾,一插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黎莲威与安业环球有限公司(下称“安业公司”)恶意串通,私自将涉案专利转给蔡某持有,2011年11月,公安机关以黎莲威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立案侦查,2012年5月,一插得公司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黎莲威、蔡某返还涉案专利权。

黎莲威、安业公司代表在庭审中辩称:根据一插得公司与安业公司签订的《专利转让协议》,一插得公司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故安业公司依约将涉案专利转回给安业公司(由蔡某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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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的蛛丝马迹路出马脚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合议庭却发现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关联以及在专利转让过程中有背逻辑的疑问之处。

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看,黎莲威、安业公司、一插得公司,三者存在利益关联,黎莲威同时是这两个公司的大股东。另外,专利转让的合意形成过程不符合常理、转让协议的真实性也存疑、从专利转让的法律后果看也疑点重重。

本案的关键证据——转让协议里面的蛛丝马迹成为有力证据。广东省高院根据一插得公司的申请和查明案情的需要,于2015年12月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调查取证,从专利转让协议的形成时间看,倒签、伪造落款日期,有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支持。《专利转让协议》中一插得公司印章的形成时间为2011年10月至11月期间,而非落款时间2009年8月6日,而2011年10月至11月正是一插得公司两派股东发生矛盾黎莲威拿走公司印章期间。法官去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了解到,2011年同时期一插得公司印章里面带有纸屑,而在2009年的是没有带纸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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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虚假证据被法律制裁

纠纷发生后,一插得公司先后报警、登报声明、提起两起诉讼、坚持要求鉴定;但被告取走公司财物、印章,被刑事立案侦查,之后在一、二审庭审中坚持认为《专利转让协议》客观真实,并同意对协议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当广东高院在向公安机关调取鉴定结论前向黎莲威释明,公安机关已口头告知印章形成时间并非落款时间,该协议涉嫌伪造依法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时,黎莲威表示坚持上诉意见。

但是,在广东高院调取鉴定结论并组织各方质证后,被告发生戏剧性的反应,申请撤回上诉,其代理律师随后函告广东高院“当事人无法就转让协议涉嫌伪造的相关事实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终止对其委托代理。

法院审理认为,黎莲威以虚构的专利转让协议为基础转走原属于一插得公司的专利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蔡某作为安业公司的指定代持人,负有向一插得公司返还涉案专利权的义务。据此,一插得公司请求黎莲威、蔡某返还涉案专利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裁定不准许上诉人黎莲威、蔡某撤回上诉,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作出了前述处罚决定。同时,法院将黎莲威、安业公司伪造证据的不诚信行为,函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承办法官:“上诉人什么都不怕,不把司法机关放在眼里”

承办本案的法官认为,黎莲威的主观恶性大,其明知涉案专利转让协议虚假,并系其本人所伪造,仍向法院提供伪造的《专利转让协议》,在整个诉讼中隐瞒事实真相,虚假陈述,并坚持一审、二审诉讼,在二审中,经法官释明涉案协议经公安鉴定属于伪造并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后,仍心存侥幸,坚持上诉意见,故从黎莲威的一系列行为看,其内心,对法律未存畏惧之心,藐视法庭,置司法权威于无顾。

广东省高院、广州中院两级法院和公安机关为甄别本案证据真伪、查清案件事实,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其行为,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干扰正常的诉讼秩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违背法治之精神。此外,黎莲威、安业公司伪造专利转让协议金额高达2000万元,金额特别巨大。

另外说明的是,由于本案涉及处罚伪证当事人,影响重大,且在省高院也缺乏先例,案件合议庭慎重对待,反复研究,结合各方意见以及论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并确信涉案《专利转让协议》属于伪造。

编辑 王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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