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调整为80%

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窦延文
14:13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肖邦昊/视频

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公积金“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至100%”政策将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本市无房职工申请提取该期间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

适用人群: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执行期限:2年(2025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提取额度:每月可提取额=申请当月应缴存额×80%。

职工在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申请租房提取,若存在2025年11月1日前未提取的月份,将按照政策分段计算,再合并总额度:

提取2025年11月1日(不含)之前时段: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执行65%的提取比例。

提取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含)时段: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执行80%的提取比例。

例如:张三2025年全年未提取,12月份申请租房提取,假设每月应缴存额为500元(个人+单位):

1-10月(共10个月)可提取额:500×65%×10=3250元

11-12月(共2个月)可提取额:500×80%×2=800元

合计可提取额:3250+800=4050元

多子女家庭、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的政策也将暂停。公积金中心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业务开展实际,适时研究优化相关提取政策。

编辑 温静 审读 杨渝嘉 二审 李璐 三审 潘未末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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