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500元!新湖街道一申报义务人因未履行申报职责而受到处罚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林南熙 林文滨 文/图
2022-06-17 11:00

连日来,新湖街道为强化房屋非深户籍人员服务管理,压实各申报义务人申报职责,进一步推动实有居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持续深化“警网”合作联动,针对辖区各类不履行、未履行自主申报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就在最近,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网格员小何在一厂房宿舍楼现场走访时,竟发现同一房间有5人未进行居住申报,随即小何便将情况上报至了派出所,经现场核实后,社区干警对相关申报义务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2500元。

据了解,该房间的居住人员均为华侨城九樾广场承建项目工程的工人,该批工人均于5月25日前后入住了该房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相关条例,该房间所有居住人员均远超《条例》规定的“七日内申报”时限,社区民警依照相关条例规定对当事义务人进行了教育处罚,就自主申报的职责义务进行讲解,同时为当事人现场演示培训了自主申报操作流程,当事人承诺将会严格履行申报义务,配合做好居住人口管理工作。

新湖街道提醒辖区各申报义务人(业主、楼栋长、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自身房屋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居住人口申报义务。

接下来,新湖街道网格中心将会持续深化“警网”联动,建立健全常态化查处机制,同时强化相关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辖区申报义务人开展自主申报培训活动,不断推动出租屋人口精细化管理,保障非深户籍人员合法权益。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林南熙 林文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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