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水径社区上水文化创意园一处市政绿化带上停放着车辆。随后,执法人员在车辆前后分别使用软尺进行测量车身停放面积,该车占绿化带面积为7.48平方米,执法人员对其拍照取证,并按相关规定对车主处罚3740元。
在绿化带违停,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也损坏了绿化带草坪,导致黄土裸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共绿地停车的,将按车辆占用的或损毁的绿地面积进行罚款,“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的,处每平方米五百元罚款”。据介绍,吉华执法队员经现场测量,发现该车停放面积为7.48平方米,按照500元/平方米计算,合计罚款3740元。在确认车主的违法犯罪事实后,执法队员通过交警部门查询并联系上车主,经过执法队员的耐心解释,车主认识到了错误并缴纳了罚款。
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停车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停车,爱护城市绿化环境。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