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明街道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废弃物清运处置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建筑废弃物现象。在对垃圾中转站、国有用地、无合法手续用地等排查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称“执法办”)查处一公司非法消纳建筑废弃物,罚款10万元,全程历时2个多月。
执法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下旬,执法办工作人员巡查至公明街道上村社区莲塘工业区时,发现该处存在非指定的场地消纳、堆放建筑废弃物的违法情况。工作人员当即对该处予以立案调查,并联系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取证。经过现场勘查笔录,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携带有关资料到执法办窗口协助调查,并在期限内整改违法行为,将建筑废弃物清理干净。与此同时,执法办去函区住建局调查其综合利用企业相关备案等情况。
经核实,该场所经营主体为深圳市宝粤环保有限公司,并未达到备案条件的条款,存在在其他非指定的场地消纳、堆放建筑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应责令深圳市宝粤环保有限公司限期清理干净,处十万元罚款。
公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纳建筑废弃物应取得建筑废弃物受纳许可证等手续,不合法处置建筑废弃物将严重影响到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接下来,公明街道将继续在今后工作中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堵塞监管漏洞,对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零容忍、严惩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处置建筑废弃物现象。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