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25”绑架案在深开庭 8被告均当庭认罪

记者 王若琳
2016-03-25 06:27
摘要

去年4月25日,香港发生一起震惊一时的绑架案件,歹徒爬进飞鹅山豪宅绑架一名女人质,在取得受害人家属交付的2800万港元赎金后潜逃。案发后,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落网。24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4月25日,香港发生一起震惊一时的绑架案件,歹徒爬进飞鹅山豪宅抢走价值200多万港元财物并绑架一名女人质,在取得受害人家属交付的2800万港元赎金后潜逃。案发后,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香港、深圳、东莞和贵州等地落网。24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名被告中,6人被检方以绑架罪提出指控,2人被检方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出指控。

受审的8名被告中,有6名被告涉嫌曾经藏身飞鹅山,翻墙进入豪宅绑走被害人罗君儿,有2名被告则涉嫌事后帮忙销赃。另外还有一名参与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郑兴旺因被香港警方逮捕,而不在此次受审之列。被告人犹敦魁等八人涉嫌绑架罪,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方提起公诉。包括第一被告犹敦魁在内的8被告均当庭表示认罪。

【庭审现场】被告当庭认罪但互相推诿责任

在飞鹅山大劫案中,有7人翻入豪宅绑走被害人罗君儿,其中6人24日在深圳被提堂受审。这6人年纪都不大,最年长的犹敦魁被称为“老犹”,今年40岁,最年轻的熊登辉年仅23岁,其他几人都是30岁左右,他们都是贵州省瓮安县人。

庭审中透露的信息显示,实施绑架的7名嫌疑人由两帮人员组成,其中的一部分人员长期活跃在深港两地,有固定的偷渡路线,进入香港后再实施爬墙盗窃。而盗窃得手后,也有固定的销赃渠道,联系香港籍人员,将赃物运回内地销售。

24日的庭审持续了一整天。第一被告犹敦魁面对指控,当庭表示认罪,仅对起诉书指控的一些细节有不同意见。

起诉书中指控,是犹敦魁提议并和其他人商定去香港绑架勒索财物的。犹敦魁在法庭上则把这个责任推给了在香港被捕的犯罪嫌疑人郑兴旺。他说,是郑兴旺最先提到要去香港绑架的,作案目标也是郑兴旺确定的,因为郑兴旺在该房子装修时曾经进去过。

为什么会选择被害人的豪宅作为作案目标?犹敦魁的回答很简单,他们踩点时潜入到车库,看见房子大跑车多,最终他们选择了下手。

另一名被告王誉锟出庭时,则指认是犹敦魁提议去绑架,并安排各种犯罪分工。

【案发回顾】豪宅踩点半个月把人质困在山洞中

据案发后警方公布,去年4月初,犹敦魁、王誉锟、熊登辉、张袄江、王立波、毛小兵、郑兴旺7人在深圳市密谋到香港进行犯罪活动。半个多月内,犹敦魁等人多次对飞鹅山附近的豪宅进行踩点,并最终选定受害人罗君儿所居住的别墅作为目标。

4月25日凌晨,犹敦魁等人进入该住宅,威迫罗君儿打开保险柜,劫走价值200万港元的手表、首饰等物品,同时绑架罗君儿并向其家属索要赎金。随后,犯罪嫌疑人将罗君儿带至一山洞内并轮流看守。犯罪嫌疑人即打电话给受害人家属索要赎金,获得2800万港元后将人质释放。

5月3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郑兴旺企图潜回内地时在香港口岸被香港警方截获。随后专案组分别在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惠东县和贵州省瓮安县等地,将其他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并缴获涉案赎金280多万港元及一些首饰。

随后,警方根据指认在深圳梧桐山和香港飞鹅山中搜山,最终找回了部分赃款以及被抢的首饰。

【细节披露】偷渡入港交易地点选在公厕旁

24日上午,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名被告中,检方对6人以绑架罪提出指控,对2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出指控。

记者了解到,检方的指控中披露了一些该案的犯罪细节。2015年4月4日左右,犹敦魁、王立波、王誉锟、熊登辉、张袄江、毛小兵等6人,从罗湖区罗沙盘山公路翻越隔离网偷渡,由王立波带路,去到香港飞鹅山上的藏匿地点。他们在山中藏匿的时间长达21天。

劫案发生在4月25日,到了28日下午6时,被告人犹敦魁、王誉锟打电话给被害人罗君儿的父亲罗家驹,要求将赎金放到飞鹅山道避雨亭旁边的一个临时公厕旁边,罗家驹独自驾车将港币2800万元放在公厕附近后离开,犹敦魁、王誉锟拿到赎金后打电话给王立波要求放人,王立波、熊登辉、郑兴旺将被害人罗君儿背下山,让其自行离开。

分赃有猫腻千万现金藏山中

犹敦魁、王誉锟二人拿到赎金后,先将港币1800万元藏匿于山中,拿着剩余的港币1000万元同王立波、熊登辉、郑兴旺汇合。港币1000万元的分配是王立波250万,郑兴旺100万,毛小兵15万,合计365万港币统一由王立波保管并带回深圳;剩余的港币635万元,犹敦魁280万、王誉锟250万、熊登辉100万、张袄江15万。随后犹敦魁、王誉锟、熊登辉将港币635万元埋藏于山中。

5月3日,王立波、熊登辉一起偷渡回深圳,郑兴旺自行离开。随后,犹敦魁和王誉锟找回藏于山中的港币1800万元,拿出其中300万元,将剩余港币1500万元再次埋藏于山中,之后、犹敦魁和王誉锟一起偷渡回深圳。

案发后,香港警方在飞鹅山上寻回港币1500万元,深圳警方在罗湖区深盐二通道夹门山隧道3号门正上方的树丛中查获港币365万元。

翻山越岭如履平地 无需工具徒手翻墙

根据庭审上披露的一些犯罪细节。这群贵州籍被告极为擅长攀爬,他们先是攀爬深港两地边界的铁丝网,偷渡进入香港境内。然后又攀爬进高墙耸峙的豪宅内,再搭人梯爬上高楼,翻窗进入室内,将罗君儿与其男友钱某控制。此后,他们更是背着罗君儿在密林丛中穿行,道路湿滑,却如履平地,最终将罗君儿藏匿在密林山洞中,再联系家属勒索赎金。

被告王誉锟供述,他们从罗湖区罗沙盘山公路翻越隔离网偷渡进香港时,仅带了4个背包,一身轻装,包里只带了几件衣服。而翻墙作案时,也几乎没有利用任何工具,包里只准备了几把螺丝刀。

根据庭审披露的内容,他们曾先后两次翻进罗家的豪宅。第一次是踩点时翻墙进去,进了停车库,看见几辆豪华跑车。第二次则是集体行动,犹敦魁和王誉锟先翻墙进入院子,并打开一个侧门,让王立波等五人进入院墙内;之后,犹敦魁、王誉锟踩住熊登辉肩膀爬上独立屋二楼,犹敦魁撬开二楼一窗户,二人翻入二楼房间内,并打开一楼厨房门让其余五人进入独立屋内。

不过,犹敦魁也辩称,他没有撬窗,而是窗户本来就打开了,所以他们才能顺利进入。

藏匿山中看书度日 流泪安抚被害人

他们在飞鹅山的山洞中藏匿了20天,除了外出踩点外是如何度过的?犹敦魁的回答是看书和听广播。

被告王誉锟说,在把罗君儿绑到山中之后,他看见罗情绪很低落,还去安抚罗君儿不要害怕。他说:“我告诉她不用害怕,我们不会伤害她,就算没收到赎金也会放她回去。我自己说着还流眼泪了,我很同情她。”

【关于赃款】跨境远程视频搜寻赃款

寻找赃款是该案的一个难点。到今年3月,香港警方才披露找到了最后一笔635万元港币的赃款。

记者从深圳检察院了解到,该案的寻找赃款环节还采用了一些高科技技术。

办案检察官披露,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经过两次退查,其中有一项补充侦查要求就是继续追查赃款的下落。根据掌握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将绝大部分赃款分批藏匿于飞鹅山,但是飞鹅山山势陡峭,地形复杂,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指认,在茫茫的飞鹅山上搜寻赃款藏匿点,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是,将犯罪嫌疑人从深圳带出境到香港,再到飞鹅山上去指认,是很不现实的。

怎么办?在检方的补充侦查要求下,最后警方想出了一个高招,让在深圳的犯罪嫌疑人,与在飞鹅山上搜寻赃款的香港警方进行跨境的远程视频,寻找并指认赃款的相关藏匿点。现藏匿于飞鹅山的赃款已基本都找到。这种通过跨境远程视频的方式,来让犯罪嫌疑人指认并搜寻赃款,在全国非常罕见。

【检方说法】为何只起诉绑架罪?

犹某魁等人威胁打开保险柜并洗劫珠宝首饰,又将被害人绑走并向其家属索要天价赎金,为什么只起诉了绑架罪?

办案检察官表示,犹敦魁等人的行为,确实已触犯了两个罪名:抢劫罪、绑架罪,检方的起诉书也指控了这两单犯罪事实,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因此,检方是以一重罪“绑架罪”对其提起公诉。

他们会被判死刑吗?

索要赎金之多、社会影响之大,他们会被判死刑吗?

办案检察官表示,法律规定是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本案中,几名犯罪嫌疑人一心只为求财,将被害人绑走后对其也算挺文明的,最后拿到赎金后被害人也安全回到了家中。因此,怎么判?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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