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内地执业首案在福田法院开庭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郑佳欣
2022-08-22 13:29

8月17日下午,福田法院通过微法院线上平台,开庭审理一宗香港居民涉内地物业的合同纠纷案。该案由首批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的港澳律师之一的何君尧作为诉讼代理人在线出庭应诉,这也是香港律师获准内地执业后代理的首宗案件。

该案是因遗产处置引发的内地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的原告、被告均为香港籍人士。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围绕涉案物业权属、案件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庭审结束后,何君尧说,他以前只到过内地法院参观,当天是第一次在内地法院出庭。他表示,法庭主动调查争议案情的事实根据,并在开庭后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等流程很严谨、人性化,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对于自己的表现,他坦陈:“这次是全新的感觉,我觉得答得还可以,但由于缺乏经验还是有些紧张,还有改善的空间。”

该案另一名代理律师介绍,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香港永久居民,争议标的在内地,适用准据法有争议,有大湾区律师参与其中,非常有帮助。他说:“这次法院允许当事人在香港律师办公室远程参与庭审活动,也是受疫情影响未通关情况下的一种便民措施和创新举措。”

目前,大湾区律师可以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该案承办法官田静静对港澳律师到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给予积极评价。他认为,这项创新举措能够更好地发挥大湾区律师熟悉港澳与内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优势,在域外法律查明、证据采信等方面为法官提供专业意见,有利于提升法院涉港澳案件审判质效。“大湾区律师与港澳当事人文化习俗相同,生活环境相近,语言文字相通,在与港澳当事人沟通方面存在天然优势,能更好地理解港澳当事人的诉求,更好地维护港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田静静说。

何君尧表示:“百闻不如一见。大湾区律师可以积极参与内地的司法实践,发挥好桥梁作用,吸收两地法治建设的优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图片由福田法院提供)

(原标题《香港律师内地执业首案在福田法院开庭》)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桂桐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郑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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