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3642名“不穿法袍的法官”上任啦!

2019-04-03 14:39
摘要

近期,深圳市各区陆续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先后审议并任命了3642名人民陪审员。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经由法定程序产生,依法参加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也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近期,深圳市各区陆续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先后审议并任命了3642名人民陪审员。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由深圳市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选任产生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的基础,是推进司法民主这一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政治功能和司法价值的实现。作为牵头选任机关,深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去年9月,在全省作出统一部署后,第一时间启动了深圳市选任工作,迅速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小组,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挂帅,全程推进选任工作。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为目标,扎实有序、紧锣密鼓地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近半年时间,依法依规完成了确定选任名额、发布选任公告、从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候选人、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建立候选人信息库、候选人资格审查、征求意见、意愿确认、确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提请任命、依法任命等一系列选任程序,圆满完成了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两次随机抽选确定拟任人选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主要通过两次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这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要求,第一次随机抽选时,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全市一千多万常住居民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了22700多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逐一进行了信息采集、征求意愿、资格审查、意愿确认等一系列工作。在此基础上,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中进行了第二次随机抽选,确定了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近千人

考虑到在实际审判中有时需要具备特定专业知识和素养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可以由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一定比例的陪审员,这是对“随机抽选”选任方式的有益补充,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选任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据此,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了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工作,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及主流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选任工作,积极动员引导有较好群众基础、较强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以及有足够精力参与审判活动的公民报名担任人民陪审员。在接受报名期间,共有近千名人员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报名担任人民陪审员。

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确保选任质量

为确保选任质量,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把握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严格做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定向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查询了解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纳入选任范围。经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共有6400多人。

这一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确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实现了“选用分离”,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标志着深圳市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目前,人民陪审员已陆续宣誓上岗,开始履行神圣职责。

编辑 廖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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