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整顿司法行政队伍的背景下,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解决群众疑难愁盼问题,弘扬学习英模的精神,并做好以案普法教育,倡导群众合法维权,加强社区法治建设中,减少群众诉讼负担,2021年4月15日下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联合观湖街道在漳溪社区工作站开展了一场“社区巡回法庭”活动。特约监督员以及社区群众旁听庭审。
该活动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庭审使用简易程序进行,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辖区内的一起租赁纠纷案件。原告陈春辉因与深圳市尚之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向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为无效合同,并立即返还租赁保证金15000元和租金10000元。庭审中通过详实细致的案件调查,原告、被告双方激烈的举证、质证等答辩环节,使得案件事实详实清楚,龙华法院根据庭审质证的合法有效证据及相关法律条文,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向当事人反复释理明法,达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让所有参加庭审的人民群众受到了很深刻的法制教育。
本次的巡回法庭审理,法官直接下到社区,让社区的居民足不出户,在社区就能参加开庭,解决纠纷问题,大大方便了群众同,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本案虽然只是独任审理,但程序严谨,场面庄重,本次活动利用真实的庭审现场、真实的案件现身说法,方便群众的同时,增强了法治宣传效果,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原题为《“我为群众办实事”,观湖街道龙华法院“巡回法庭”让群众诉讼真正方便》)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党毅浩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