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街道司法所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在人民调解中,坚持党的领导与紧紧依靠群众相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邱某因彭某拖欠运输费一事,且未按时履行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导致其多次前往彭某单位闹事,派出所调和也未果,造成社会治安不稳定。坪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案件后,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迅速对接社区调解委员会,及时了解双方情况,考虑到彭某存在未支付债务的情况,坪地街道司法所及时联合坪地法庭就调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以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债务人未予以履行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双方矛盾积累已久,就还款方式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让彭某和马某换位思考彼此的困难情况,经多次耐心、细致地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在3月30日上午达成一致,签订新的调解协议,彭某分期支付剩余运输费25万余元。
秉持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便利群众,提高服务效率。调解员放弃午休,及时联动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和坪地法庭,通过在线立案,上传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材料,经数小时后,3月30日下午,由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障了群众的权益,化解了一起诉前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
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表示认可,认为这有利于解决纷争,同时节省诉讼时间成本。通过龙岗区人民法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给予当事人司法救济和保障。
坪地街道司法所将继续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以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的公正及温暖。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