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南山区2021年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企业:
2021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即将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24日18: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方式: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一栏相应位置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并认真阅读项目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申报。
2.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系统不能注册、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咨询;政策咨询电话:刘先生,26542533。
南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重点企业(金融)落户奖励项目操作规程(2021第四批).doc
(1)金融企业总部或为经区政府认定的重大引进项目的。
(2)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其专营机构
(3)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分行或其专营机构
(4)证券公司及市级保险分公司
(5)其他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1)可获得实缴注册资本1%,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
(2)可获得1000万元的奖励。
(3)可获得600万元的奖励。
(4)可获得300万元奖励。
(5)可获得50万元奖励。
(1)实缴资本在3亿元及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
(2)实缴资本在3亿元以下的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1)可获得500万元的奖励。
(2)可获得300万元的奖励。
(1)全国性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保险代理和保险销售公司;
(2)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基金销售公司,期货资产管理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等专业子公司;
(3)财务公司;
(4)村镇银行。
(1)以公司制设立,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元及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
(2)以有限合伙制设立,实际募集资金在10亿元及以上的股权投资企业。(1)可获得实缴注册资本2‰,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2)其委托的投资管理企业可获得实缴募集资金2‰,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