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1-05-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操作规程》,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租金资助受理工作。请有意申请资助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及时间


上级目录


事项名称


受理期限


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房租资助


基地入驻申请


2021年5月18日至


2021年6月18日


(截止至18:00)


入驻单位房租资助


二、申报网址


申报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需先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网上服务窗口(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45377),选择企业需要申报的项目并登录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申报页面相关信息。申报时需对应各项目的受理标准及操作规程,符合申报条件方可提交申请材料。


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23332066、23332000)进行咨询。


三、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请申报单位随时关注资金申报网站项目受理情况)。


四、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1074467(张小姐)。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相关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激光产业基地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操作规程.pdf
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主营业务是激光产业关键领域的企业或科研机构。申请入驻基地的申报单位,须满足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须满足在基地内,或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内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纳入基地。申请租金资助扶持的申报单位,须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基地准入单位,且注册地(登记地)和纳税登记地均在基地内。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的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5%及以上,且企业近两年的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连续保持正增长。 (2)申报单位属于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深圳市新设基础研究机构、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或龙华区重点研发机构,且在激光领域有一定的技术领先性。 (3)申报单位属于经专家评审后,龙华区科技主管部门建议入驻的其他有潜力的激光领域优质企业和科研机构。
扶持政策:
可获得上一年度实际租用办公用房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50%的租金补贴,最长补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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