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以及《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操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开展龙华区2020年第二批创新创业活动备案的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申报创新创业活动备案需先登录龙华区备案申报网址(http://apply.szlhq.gov.cn:9999)。请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并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申报时需对应创新创业活动操作规程,符合申报条件的方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3537794090)或者添加QQ群(群号639961322)进行咨询。
二、受理项目
2020年度创新创业活动备案。
三、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8月6日24时。
四、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必须确保提交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胡小姐23332194
附件:创新创业活动资助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7月6日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并且是创新创业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龙华区。
(三)活动出席嘉宾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对创新创业具有引领支撑作用,有助于创业项目及企业对接资本、人才、技术、市场等资源。
(四)创新创业活动方案合理可行,对推动龙华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影响力具有促进作用。
(五)创新创业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各项经费需根据资助标准统筹安排、合理预算;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资助。
(六)创新创业活动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意:申报主体必须确保提交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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