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法院法官和你聊聊法院执行那些事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佳淑 朱晔辉
2022-06-22 20:36

为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6月22日下午,龙华法院在龙华区大浪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法官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30余名社区居民参加活动。

“当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会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在普法宣讲会上,法院执行员杨正达以案释法,通过六个典型案例向社区居民生动形象地讲解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法院可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陈某拖欠李某借款不还,并在执行前将名下财产转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陈某仍不以为然,自以为法院查到其名下无财产后便会匆匆结案,没想到法院将其失信信息播报在地铁口、商场的大屏幕上,相关政府部门也将陈某已投标成功的政府采购项目收回。

法院可依法限制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黄某与胡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胡某归还黄某借款1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胡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黄某提供的线索,到某私立学校调查发现胡某的孩子就读于该学校,每年学费高达18万元。随后法院向该私立学校发出限制消费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禁止胡某孩子继续在该私立学校就读,并建议转至公办学校。

法院可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陈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李某归还陈某借款40万元。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法院通过执行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陈某提供的线索调查李某的出入境情况,发现李某经常出入澳门,于是法院针对性采取执行边控措施,限制李某出境。边控措施实施后,李某因无法出境到澳门上班生活,主动向法院提出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阻碍法院执行公务,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执行人肖某多次拉扯法官、破坏警车、煽动群众闹事、散播谣言,以此阻碍法院执行财产,随后法院将肖某依法予以拘留,并以肖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铝合金边框予以查封,在上述物品已被查封的情况下,王某私自将上述物品出售给另一公司,且没有将收到的货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法院以王某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某公司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张某支付租金4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某公司提供的线索,法院发现张某在案件二审阶段就将其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别人,并将所获款项用于其他用途,从而导致执行阶段张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在互动答疑环节中,法官针对社区居民们关心的如何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可执行的财产类型、司法拍卖程序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材料。

参加完活动后,社区居民纷纷表示在这次普法活动中学到了许多执行方面的法律知识,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希望法院能够严厉打击各类恶意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行为,有效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本文图片均由龙华法院提供

(原标题《法官和你聊聊法院执行那些事》)

见习编辑 饶欢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范锦桦 桂桐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佳淑 朱晔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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