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金蝉脱壳”避责任,龙华法院多措并举促执行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佳淑 朱晔辉
2022-05-10 20:39

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挖空心思逃避执行,另设公司掩人耳目,意图金蝉脱壳,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龙华法院依法惩戒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多措并举执结该起劳动争议案,及时兑现劳动者的胜诉权益。

拒不执行 被限制高消费

2022年1月,A公司因拖欠工资一万余元被申请强制执行。2月,A公司签收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迟迟未履行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义务,当执行员查询法院执行系统时发现,A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难道被执行人签收完材料就跑路了?”执行员立刻展开调查。4月1日,执行员电话联系到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其了解A公司的经营情况,并督促张某尽快履行义务。

“我是开公司的,一万块钱付不起吗,我就是对这笔钱有异议,也不想费劲走什么程序……”说完,张某便以再考虑几天为由挂断了电话。由于张某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执行,且A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员依法将张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细心调查 识破“假”公司

4月2日,执行员从申请执行人处得知,A公司目前仍在工商注册登记地营业,且A公司向其明确表示拒绝支付劳动报酬。A公司无赖的行为,让执行员决定主动出击。

4月6日晚上八点半,执行员到A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地所在的某大厦调查,但到达相应的门牌号时,却发现此处经营的是B公司。

“难道是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有误?A公司早已经搬走了?”

执行员一边思考一边打量着B公司的厂牌,突然想到之前办理的案件中,有一公司为逃避执行,在同一工商注册登记地上,另行注册了一家公司,转移涉诉公司的财产与业务,并更换公司厂牌,企图金蝉脱壳。于是,执行员立刻查询B公司的信息,发现A、B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证实该做法为典型的“金蝉脱壳”。

雷霆出击,及时兑现权益

4月7日上午十点,执行员及法官助理来到B公司,得知张某外地出差后,立刻要求工作人员联系张某及该公司的其他负责人。几分钟后,执行员与公司另一名负责人高某取得联系,告诉高某本案的相关情况,并要求高某向张某转达不履行法律义务,以及故意逃避执行的后果,督促张某尽快履行义务。此外,执行员还向大厦的物业服务处了解涉案公司的租约情况,要求物业处联系张某,提醒督促其履行其义务。

经执行员的释法说理,两天后,张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向法院全额支付执行款,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标题《浪腾路上的执行故事|被执行人“金蝉脱壳”避责任,法院多措并举促执行》)

见习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关越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王佳淑 朱晔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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