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开展社区矫正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读特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梁永康 林南熙 文/图
2020-09-30 09:13

9月28日,新湖街道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政法办组织辖区1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暨集中点验活动。

活动伊始,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随后,工作人员向他们进行警示教育,针对近期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未经审批擅自离深的行为,进一步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警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在节日期间要做到三点:一要加强自我改造和约束,坚决杜绝出现寻衅滋事、酒后驾车、涉足“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人机分离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深;三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到人流密集的场所活动。

即将解矫的陆某分享矫正感悟,其讲述因法治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对家庭、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心中也有很大悔恨,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将人生引向正确的道路,摆正态度,表示要做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分享高墙内外的感受,其因疫情原因,从逮捕到审判他在看守所呆了一年,他说看守所的生活和活动情况,让其他人体会高墙内外的极大反差,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最后,社区法律顾问刘律师针对如何在矫正期间好好学法用法,认识违法的危害,改正过去的违法行为做了提点。

接下来,新湖政法办将在节前、节中,严格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通过信息技术、通讯手段等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和教育,做好双节社区矫正安全,促进新湖辖区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新湖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遵纪守法的警钟,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巩固了教育教程成效,达到了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使他们真正从行为上、心理上改掉恶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编辑 姚静霞

(作者:读特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梁永康 林南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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