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 | “高人”称可追回网购被骗的钱款?小心诈骗“局中局”!

深圳普法
2024-11-1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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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君提醒

诈骗分子主要作案手法:

第一步,寻找目标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或其他网站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广告,或者可以提供论文代写、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特殊服务的广告待潜在受害者上钩。

第二步,虚构交易成功吸引到有购买欲望或贪图利益的潜在受害者后,会添加对方微信、QQ,随后发送虚假链接或二维码,诱导潜在受害者进入虚假购物网站,挑选商品。

第三步,实施诈骗诈骗分子诱导潜在受害者先行付款以完成交易,在交易完成后,诈骗分子会以操作失误、账户冻结等理由,继续向受害人索要钱财,直到受害人意识到被骗终止交易。

普法君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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