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的安全运行
关乎每一位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近年来电梯“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本期漫画中的小李
就因小区电梯故障受伤
那么他应该找谁索赔呢?
一起来看看
- 普法君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上述案例中
小李因电梯事故
所承受身体伤害和损失
由物业公司与电梯公司
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但在实践中并不全是如此
电梯安全的维护关乎多方责任
因电梯故障受伤的责任归属
应当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
例如:
若电梯存在质量问题,可能需要由生产厂家承担责任;
若是因管理不当发生事故,可能需要由管理者承担责任;
若是由于个人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个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普法君提醒 -
电梯的生产厂家、经营者、管理者、维保单位等,应规范管理、各司其职,严格按照规定对电梯从生产至运行的全过程进行负责,不留安全隐患,避免“悲剧”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乘坐电梯时,我们应当注意观察,不奔跑打闹,不随意敲打电梯,不在电梯内做跳跃等危险行为。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