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财政局
2023-06-09 14:30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积极创建全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单位,增强财政系统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全市财政系统人员的法治素养,有力促进财政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建设普法责任制机制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各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组织保障上,成立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常态化学习;在计划统筹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坚持党内法规学习制度,把握正确的普法工作方向;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专项督办等机制,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有力推动普法任务落实。2022年,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法治思想工作共计8次,召开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3次。局党组在组织全局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开展集体学习,对财政法治工作作出新部署,确保财政普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财政局积极制定《深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财政局法治财政示范建设工作方案》等,把握普法大方向;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推进事项,细化分工责任,并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高度重视市普法办布置的任务,高质量完成全年普法宣传工作,积极迎接2022年深圳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在全市参与评比的五个市直机关单位中,市财政局荣获第一名。

二、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干部能力提升工作,组织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

市财政局以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结合我市财政法治工作实际,加强系统内人员普法,提升财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根本指引,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2022年以来,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专题讲座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学习10余次,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宣讲,并在全员干部培训中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课题。通过细化领导干部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和开展宣传活动经常学,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通过分享学习心得等形式,深入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理论。

二是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通过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并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在国家宪法日前后期间,积极开展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宣传标语;制作“弘扬宪法精神,厉行节俭”主题动漫视频、PPT等在办公楼大厅显示屏播放,并在市财政局公众号上发布;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题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合规讲座,组织公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在市财政局行政办公系统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线上答题测试活动,提升依宪依法依规履职意识。

三是开展“走进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学习、网络学习、书本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处室(下属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2年8月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为财政干部举办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讲座,在行政办公系统以PPT方式发布《民法典》宣传图片,以“条文解读”“普法讲堂”的形式进行讲解,强化干部职工民事权利意识和政府权力的边界意识。

四是全面学习行政处罚法,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以现场培训和视频直播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暨“以案释法”普法活动,提升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邀请专业律师对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多场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市财政局处级以下公务员完成学法考试;召开执法案件研讨交流会,邀请业界专家与执法人员一同深入研究探讨案件,研究法律适用、证据采集、裁量标准及注意事项;积极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并按要求对案卷问题进行整改;组织财政干部前往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五是开展年度干部培训课程。通过讲解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用案例实操和政策理论丰富课堂,切实干部职工提高工作能力。

六是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健全采购人常态化多形式培训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授课,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市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同志近3000人在线同步观看了授课直播。2022年7月,市财政局印发《采购人政府采购易发问题及规范指引(第二版)》,列出14类常见易发问题和规范指引,要求各采购人组织认真学习,全面排查短板漏洞,促进规范采购行为,切实提升管理水平。总结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汇编成《深圳市2022年度政府采购典型案例》,并进行“以案释法”讲解,规范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处理,提高供应商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治意识,统一和规范市区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工作,营造诚信法治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制作《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概述》《供应商法定义务及常见违法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六大法律误区》等普法宣传短视频,在市财政局公众号、深圳政府采购协会公众号发布,增强供应商依法采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阳光采购环境。

七是积极组织行政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学习。分别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执法系统,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社会保险法、医疗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等进行了专题学习,不断强化财政系统人员的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水平。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是将财政普法与服务人大代表工作结合。借助预算审查机制向人大代表宣讲解读《预算法》及相关政策制度,在市人大组织的多场调研座谈会上,就税收法律法规、地方债管理、市本级预算体制改革等内容向市人大代表进行宣讲和解读;2022年2月召开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新闻通气会,有序做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财政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2022年7月开展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培训工作,对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前海管理局财务部门,各区(含新区、合作区)财政局负责预算编制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等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投资预算、预决算公开、智慧财政系统操作等预算管理工作综合培训。

二是借助“局长讲法”机制向市政府领导宣讲财政法律法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常务会上讲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就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进行重点讲解。

三是利用财政管理制度向机关事业单位普法。组织预算单位参加预算编制工作培训,推动《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细,组织全市125家直属单位、12个区财政局、328家二级预算单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四是通过行业管理措施向会计行业、采购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普法。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期举办代理记账机构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1.3万人参加《会计法》及相关准则培训;组织4期工会系统财会人员约500人开展《预算法》、工会会计制度等相关课程的培训;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开展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政策业务培训;举办深圳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网络培训会,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等内容进行讲解,约8000人参加本次培训。

五是完善对招标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常态化培训机制。市财政局于2022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分四批先后对我市备案的四百多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2022年度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政府采购专业能力开展,并于12月中旬完成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工作。持续推进对供应商的普法培训,组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专家前往供应商处就《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进行专门普法宣传。

六是联合市税务机关和科技部门向纳税人普法。以“网络直播”的形式举办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暨税法普法”“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暨企业所得税税法普法”“税法普法暨减税降费政策”等直播宣讲活动,合计超过50万人次参与。会同相关部门召集深圳市有关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召开座谈会,宣讲《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政策内容、适用条件、注意事项等。

七是注重票据管理普法。市财政局通过日常办理票据领用、核销等业务全年常态化宣传财政票据政策规定,制作财政电子票据宣传短视频和图文广告,在移动视讯融媒平台发布,4-11月每月一周时间在地铁、公交、楼宇移动电视播放宣传;制作财政票据宣传片,宣传深圳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发展历程及改革成效;印制财政电子票据获取指引宣传册,派发各区财政、医院等用票单位及多个居民社区进行宣传。在2022年7月举办了两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业务线上视频培训班,加强电子票据系统操作和票据政策制度解读宣传。在财政部《中国财政》半月刊[2022]第18期发表了《深圳: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在深圳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财政电子票据可直接报销!这些重大变化要清楚》,在深圳财政信息〔2022〕第8期发布《紧扣“五个坚持”全面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四、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探索财政普法新路径,创新普法形式拓展财政普法领域

一是创新普法理念,把立法、执法、司法都作为普法的重要平台。结合服务人大代表履职开展普法,组织局领导为人大代表们讲解《预算法》和财政体制;面向执法对象针对性普法,在会计监督执法、政府采购执法中推行“说理式文书”,调查取证同时进行普法教育;将普法课堂搬进庭审现场,联系法院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处室的业务骨干旁听多场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庭审。

二是创新普法方式,全面推行“线上、线下”结合普法,通过邀请高校专家授课、组织业务研讨交流会、制作宣传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普法;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网络直播形式开展税法普法、电子票据普法、政府采购政策普法等活动,借力“深i企”等平台,不断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022年向市普法办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篇。

三是不断拓展财政普法领域。在局门户网站陆续公开数十份会计评估行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公开处罚决定文书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从业人员规范、谨慎执业。202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的方式,深入会计评估机构宣传《资产评估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的师生举办财会领域主题普法讲座,并组织会计专业学生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实践活动,让财政普法走进校园,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思维和职业道德意识。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普法办的各项任务,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为创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编辑 郑双喜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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