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但房主神志不清无法签字领取奖励,怎么办?
深法宣
2023-01-11 17:39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每个人都终将老去,但年岁渐长的同时,可能也会遇到很多难题与纠纷,老年人对此往往会比较脆弱无力,怎么办?

房子要拆迁,但房主神志不清无法领取搬迁奖励,怎么办?

梁阿姨是深圳某小区的老居民,她的老伴吴叔叔原是大学教授。几年前,吴叔叔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脑梗死、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半身不遂且神志不清,无法正常表达。自此之后,梁阿姨便寸步不离地照顾着吴叔叔。

后来他们居住的小区面临拆迁,根据相关政策,住户们需要搬离原小区,也可以领取对应的搬迁安置补偿奖励。

“谁拆迁,谁发财”,江湖上流传的这句话虽有夸张成分,但对于大部分人而言,确实是一笔可观的补偿。

但梁阿姨家却面临了一个问题,房子是吴叔叔和梁阿姨共有,需要两位老人一起签字,才能领取补偿。但现实是,吴叔叔根本无法进行签字,也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怎么办?

梁阿姨找到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华教盛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据了解,根据医院出具的出院医嘱显示,吴叔叔患有脑梗死等疾病。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也显示,吴叔叔目前处于“器质性极重度智能损伤”的精神状态,受极重度智能缺损的影响,无民事行为能力。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判决吴叔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梁阿姨为其监护人。在指定监护人后,领取搬迁奖励的事情也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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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偶老人的监护人,必须是自己的子女吗?

自老伴去世后,唐阿姨便独自一人生活,守着只有自己的家,甚少与其他人接触。

事实上,梁阿姨膝下有一儿一女,但均已在国外定居。“树高千丈,叶落归根”,面对女儿的出国邀请,唐阿姨总是以这样的理由拒绝。

唐阿姨的妹妹眼见姐姐生活落寞,便时常到唐阿姨家陪她,也经常将唐阿姨接至自己家小住。在妹妹的陪伴下,唐阿姨觉得异常温暖,两姊妹仿佛回到了形影不离的小时候。

后来,唐阿姨便写下书面委托书,委托妹妹在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等情况下,担任其监护人。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着,随着年岁渐长,唐阿姨的身体也逐渐开始出现各种问题。几年后,她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病。紧接着,唐阿姨的儿子回国了。

但他此次回国并不只是为了探亲,他认为自己作为唐阿姨的亲生儿子,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唐阿姨写下的委托书无效。

唐阿姨的妹妹质问道:“这些年你回国几次?你妈妈需要陪伴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妈妈生病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妈妈清醒的时候明确表示要让我担任监护人,那个时候你又在干什么?”他沉默不语。

在唐阿姨的妹妹看来,他争的不是监护人,而是这背后所涉及的财产利益。

唐阿姨在意志清楚时,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妹妹为其将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意定监护。法院认为该委托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驳回了唐阿姨儿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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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浪漫的事,是有被守护着变老

相比较其他群体而言,银发老人需要更多特殊的照护,而意定监护可以让他们在突然丧失表达能力等突发情况下,为其安排信任的亲属或朋友来作为监护人,它可以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尊重。

吴叔叔家的情形,若提前指定了监护人,可以让后续的事情处理更顺畅。而唐阿姨提前写下的书面委托书,则让其在患病后,顺利让信任的人担任了自己的监护人。因此,建议大家可以提前做好书面安排,避免无人监护,也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最后,希望不论是法定监护定监护,作为监护人,可以承担监护义务,让被监护人得到尊重和照顾“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变老而我能想浪漫的事,就是法律可以守护着你们,成为安享晚年的依靠,起慢慢变老!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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