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店做生意赚钱是好事,但前提是必须守法经营,如果违法违规做生意,那将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日前,在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经营汽车维修店的龙某因在店里违规储存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结果受到行政拘留5天,教训极为深刻。
8月9日上午,观澜派出所民警对位于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某汽车维修中心进行消防检查时,查获天那水4桶、光油2桶、油漆1桶。这些物品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且该店里又没有专门的储藏室,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民警依法收缴了上述危爆物品,并将汽修店老板龙某(女,35岁,广东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该汽修中心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店主龙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天那水、光油和油漆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藏室;否则,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