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丨预售守约方能“真香”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庄媛
2021-11-03 01:18
摘要

看似双赢的预售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商家对消费者的风险转移。

又是一年双十一,“剁手”的你付尾款了吗?昨天(11月1日)零点,今年双十一预售的尾款正式开付,一夜间“打工人”变成“尾款人”,关于预售的那些事儿也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商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商开启预售模式。所谓预售,是指商家提供一个商品或者服务方案,通过平台预售产品工具聚集消费者订单,按照事先约定将商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模式。

对于商家来说,预售模式可以规避“库存风险”,减少库存带来的消耗和成本支出,有利于争夺消费者市场、快速回笼资金。尤其是在直播带货风靡的当下,一些头部主播动辄带货上千万甚至是上亿,预售制度预留了足够时间,能够缓解商家的发货压力。而在理想状态下,消费者也能够通过预售活动获得最新款式、高性价比的产品,大大的降低了消费心理负担。

为什么说是理想状态下呢?因为预售模式不一定“真香”。今年双十一不乏“连面膜还没敷完快递就到了”“完全不给尾款人一点点后悔的机会”之类的调侃,说明发货到货速度又有新提升。然而,预售模式依然“暗藏玄机”:预售定金不能退、商品打完折更贵了、商家未按约发放赠品……稍不留神就可能踩“坑”。在购物节之外的日常,消费者对预售模式的吐槽也不少。媒体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预售商品发货时间长、不退不换“霸王条款”、无货被退款、消耗买家期待值等,成为预售模式备受消费者诟病的几大问题。

看似双赢的预售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商家对消费者的风险转移。比如说受访对象提到的“春季衣服可能夏季才能到货,秋季衣服可能要到冬季才能收到”,发货时间过长除了导致商品无法发挥实际作用,对消费者来说还可能存在商家“跑路”的风险。除此之外,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退款被商家拒绝,商家的行为也涉嫌违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在预售模式中,商家和消费者权责并不平等,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切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长此以往也将伤害电商行业以及预售制的良性发展。

预售模式所带来的问题,还是要从法律视角来解决。从本质上来看,消费者下单购买预售商品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买卖合同即成立。商家要依法依规履行合同约定和相关条款,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擦亮双眼,对商家有没有明确告知预售时间、有没有在预售时间内发货等问题仔细辨别,尽量选择品牌较硬、信誉度较高的商家购买预售商品。至于商家在选择预售模式时是否守约、合规,平台有权也有责任进行监督和约束,依照电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不良商家进行整治。

当然,电商预售模式乱象频出,也说明相关规定尚存盲点。市场监管部门可出台更具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对预售模式进行规范,进一步明晰和保障平台、商家、消费者三方的权益,完善消费维权渠道。

原标题:《特评丨预售守约方能“真香”》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庄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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