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深圳市龙华区获“2020-2021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市、县)”荣誉称号,全市唯一,这也是龙华区连续三年获此殊荣,同时也是龙华区财政局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力打造“阳光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模式等取得的系列成绩。
监督管理上坚定不移做“加法”
龙华区财政局在监督管理上坚定不移做“加法”,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政府采购深改方案精神,出台《龙华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并配套“双清单”——35项采购责任、21项禁止性内容,今年还制定《龙华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确保项目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责任制。二是完善投诉处理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案件,制定《龙华区财政局投诉处理(行政裁决)内部操作细则》,明确受理、调查、处理等内容,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龙华区财政局对区内采购项目依线索或通过随机检查方式,严抓问题整改落实。近两年共发出4份整改通知书,并按市财政局部署完成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共涉及8个采购项目,26项问题。
简政放权上不打折扣做“减法”
龙华区财政局在简政放权上不打折扣做“减法”,一是扩大自主采购权,全面落实采购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制度,同时全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标准提高至400万,未达此标准的,采购人可依法灵活、自主选择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进一步下放自主权。二是提高采购效率,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龙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提前报采购计划、批量采购电商、同步编制采购需求、及时合同备案等环节“手把手”指导采购单位切实提高采购效率。经简化后,原先全流程接近1个月的采购时间可缩短至16天。三是优化网上交易,推进政府采购“互联网+”改革,区级集中采购项目已完全实现采购文件及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同时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电子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或不收取,进一步提高效率及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政策功能上积极主动做“乘法”
龙华区财政局在政策功能上积极主动做“乘法”,一是支持乡村振兴,根据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龙华区财政局积极落实“832平台”采购工作,2021年全区已开通并激活131家预算单位及151个采购人账号,食堂食材预留比例21%,数额达3405万元,超规定的20%标准。二是扶持中小企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并对符合条件依法予以产品价格扣除。2020年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额达11.7亿,占比73%。三是支持企业创新,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创新的有关精神,龙华区财政局出台了支持企业创新相关政策,运用首购、订购以及非公开招标等方式,助力企业减轻创新压力。
破除障碍上持之以恒做“除法”
龙华区财政局在破除障碍上持之以恒做“除法”,一是推进采购信息公开,根据有关规定对招标文件、采购公告、中标结果等采购活动信息均要求在指定网站发布,同时专设“采购意向公告”全面推行意向公开,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公开。二是推行订单融资,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等问题,根据市财政局部署,积极开展订单融资,通过加印二维码等使意向企业“扫码”即可获取相关信息。同时在2020年疫情复工复产期间,还面向部分企业推出贴息优惠政策。三是积极清理“三库”,根据财政部及市财政局工作部署,龙华区财政局通过自查及重点核查的方式,开展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原标题《龙华区连续三年获“全国政府采购 百强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