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市民就医看病卫生健康
读特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委获悉,在国务院医改办近日举行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上,深圳市医疗卫生财政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措施作为“35项重大典型经验”之一,获批全国推广。
制度先行大力投入补齐医卫“短板”
早在2010年,深圳市就已成为首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但由于人口结构特殊性,深圳市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严重“倒挂”,医疗参保达1174万人。比照千人床位数、千人医生数、三甲医院数量、国家级重点学科数量等指标,深圳市医疗卫生无疑成为了重大民生“短板”之一。为补齐“短板”,深圳市以制度先行,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深财规〔2013〕7号)、《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的若干规定》(深府函〔2013〕217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14〕9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4号)等政策,以制度化形式明确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范围和具体保障方式,参保人员为深圳市常住人口,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
体现倾斜创新量化考核资金补助
“花钱买机制”是国家医改工作部署一直强调的核心思想。深圳市财政部门在强调加大投入的同时,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革,改变原有财政投入与医院人员、床位挂钩的做法,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投入方式,通过标准化工作量的方式,无论对公立还是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据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以及绩效考评结果核定补助资金。
据悉,仅“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医疗卫生投入就达599.1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市属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处于国内较高水平,有效杜绝了医院负债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良性竞争公立民营“一视同仁”
近年来,深圳市财政部门持续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加大医疗投入,努力构建符合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特点和与人事制度改革等医改政策相适应的政府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在完成国家要求的六项投入政策基础上,还结合实际增加了开办费、开业初期运营补助、三名工程团队引进补助、教学医院补助等,形成贯穿医院运营全过程的投入政策,实行资金保障全覆盖。
同时,根据深府函〔2013〕217号及深府〔2016〕14号文件精神,深圳市财政部门还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级评审、重点学科、所得税奖励等方面均予以补助。鼓励社会办办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与公立医院形成有效竞争,努力构建对政府办及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充分体现质优多劳者多得,质差少劳者少得,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形成市民受益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促进各项医药卫生工作持续发展。
今年6月4日,在国务院医改办举行的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上,深圳市医疗卫生财政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措施作为“35项重大典型经验”之一,获批全国推广。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