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福田接到一起特殊的安置任务。要安置的刑释人员张某系“三假”(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人员,这一特殊身份为安置工作带来了许多难题,安置过程一波三折。福田区司法局(安帮办)工作人员经过多方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最终顺利完成了这次安置任务。
一折:身份不明,无法联络安置场所
张某,男,汉族,自报60岁,未婚,身患多种疾病(含传染病)、生活不能自理、双腿残疾,有吸毒史。2020年5月12,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张某从广东省番禺监狱出狱,直到被释放前仍未查明其真实身份,原则上由原侦查机关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安帮办)负责衔接。
接到安置任务后,福田区司法局迅速联系区民政、收容所、社会机构,询问是否有安置场所,临时安置张某,得到的回复均“没有”,通过社会组织安置张某的方案落空。
二折:兵分两路,寻找张某“家属”
之后,福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转变工作思路,以寻求张某有效身份信息为突破口,首先从《刑事判决书》列明的同案犯信息、相关联系人等资料入手,反复核查,查询到了同犯王某的身份信息。
这一信息为安置工作带来了转机,于是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方面联系监所,与张某谈话,挖掘有用信息;另一方面将同犯王某的身份信息下发街道司法所,利用社区网格系统搜寻其居住信息,查询结果显示,王某曾在福田区岗厦某坊登记居住。在工作人员的反复询问下,张某也终于承认案发前曾与王某合租,身为“三假”人员的他,唯一的“家属”终于浮出水面。
三折:“家属”不愿配合,工作人员的多番劝解
福田区司法局、福田街道司法所、社区工作站三方联动,根据王某登记的居住信息,迅速锁定了他的住所。虽然在疫情期间应减少人员接触,但为了落实张某的安置工作,工作人员还是直接登门,做王某的思想工作。
工作人员讲明原由后,王某情绪抵触、不愿意配合收留张某,安置工作胜利在望,又遇难题。司法局工作人员没有放弃,开始多番劝解,在讲清楚安置帮教相关政策法规后,王某终于同意接纳张某,为他提供临时住所。
最后,福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张某、王某分别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等资料,并为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告知安置帮教、疫情安全相关规定,安置工作终于成功。
妥善安置,少不了长效机制
福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抱有侥幸心理,在司法程序中故意使用假身份,成为“三假”人员频频出现。例如,有的罪犯自称在孤儿院长大,离开孤儿院后身份不清楚;有的罪犯在违法犯罪被抓时报了假身份,在侦查阶段无法查清。这类人往往是惯犯、累犯,流动性大,如何对其进行帮教、管理,对司法行政机关、社会都是一种考验。
“安置帮教工作由福田司法局牵头,如有需要,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转介民政、社会组织等系统。虽然有一定的工作流程,但是没有形成常规化机制,遇到特殊情况时,往往会给工作带来困难。”福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平说。
“三假”刑释人员张某身患疾病且有吸毒史,又有残疾症状,如果没有建立长久合作的机制,社会组织不会、也没办法安排接收,由于民政和收容所没有明确的联合机制,一般也难以提供安置场所。
他建议,应当探索、建立刑释人员安置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建议与社会组织合作,与每个安置帮教人员签订安帮协议,让社会组织有目标、有份额地解决安置人员的生活、工作问题。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