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消费者委员会12日发布消息说,澳门手提电话零售业商会日前宣布取消“七天内更换手机”的承诺,消费者委员会对其自行决定不再履行为消费者提供“七天内更换手机”的承诺表示遗憾,除终止“通讯器材零售业行业守则”外,并会积极关注商会的决定对消费者的影响。
发言人说,为预先给予消费者更大程度的保障,消委会于2005年制定“通讯器材零售业行业守则”,当时获澳门手提电话零售业商会认同“行业守则”可促进消费双方的和谐关系,消委会与商会合作联合公布该“行业守则”,商会要求其属下会员同时执行,条款当中包括消费者购入的手机,如七天内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之损毁与故障,商号会员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换机的承诺。
据介绍,澳门手提电话零售业商会早前向消委会反映的书面意见中指出,因近年手机市场内一些品牌调整其售后服务政策,直接影响到业界经营环境,零售商对兑现“行业守则”内部份承诺有一定限制,并约见消委会提出修改该“行业守则”,及表达商会已有计划其属下会员将不再履行该“行业守则”中“七天内更换手机”的承诺。
发言人说,消委会秉持公平与合理交易的原则下,曾与商会会晤至今年3月的期间,一直致力争取与商会寻求共识,以更符合实际的情况来修缮实行近12年的“行业守则”,并须确保修订后的“行业守则”可操作性。期间并深入研究手机行业整个销售链各环节的运作,包括与本澳8个手机批发商会。虽然多次约见商会磋商未果,消委会仍将修订后的“行业守则”草案文本送交商会并等候反馈意见。
然而,在双方仍然处于磋商磨合阶段中,商会却已自行取消“7天内免费更换手机”的承诺,消委会除表示遗憾外,并须终止“通讯器材零售业行业守则”,消委会除密切观察对消费者造成的影响,因应消费者投诉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协助外,并已计划尽快为手机零售业的“诚信店”制定一份新的“行业守则”,监督及要求“诚信店”严格执行。
编辑 白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