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
深圳特区报记者 石义胜 林捷兴 通讯员 莫怡冲
2021-07-21 12:59
收录于专题: 应急城事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全区各相关部门、企业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新理念和新内容,近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邀请专家就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正背景、修正的概述以及相关条款解读等内容,召开多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和专题学习会,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据悉,《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本次修改决定共42条,约占原条款的1/3,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更完善的责任体系。

6月24日,区安委办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开展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培训,特邀请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宣教中心副总经理佟翰就新《安全生产法》与《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内容进行授课。

此外,区安委办还开展了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进企业活动,邀请安全专家为深汕城投公司临安里项目部和广汕铁路项目部进行相关培训。

区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将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原标题为:《深汕合作区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


编辑 特区报-刘彦审读 韩绍俊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石义胜 林捷兴 通讯员 莫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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