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一楼盘违规操作失火 3当事人被拘留
记者 谷少传
2016-10-29 01:32

10月27日,记者从深圳市坪山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坪山潮商广场“9·27”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结果公布:因工人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3名事故当事人已被治安拘留,2家公司被处罚并责令整改。

9月27日上午,深圳茂华公司电焊工刘旭伟等人在经理郑伯洪安排和班组长廖俭明组织下,到位于坪山新区的潮商广场建筑工地B栋3楼外墙安装避雷针。7时30分许,刘旭伟等人开始进行避雷针焊接作业。8时30分许,刘旭伟焊完第一根避雷针时,听到楼下有人喊“着火了”,便立即离开现场。火灾发生后,建筑工地项目部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并于上午9时15分扑灭明火。

事故发生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新区安委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核实,此次火灾是由于刘旭伟等人焊接作业飞溅的火花、焊渣掉落到一楼易燃的建筑材料上引起的。火灾烧损潮商广场建筑工地B栋东北面一楼堆放的建筑材料挤塑聚苯板及1至11层外架的安全防护网,未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此次火灾事故存在工人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坪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旭伟、郑伯洪、廖俭明等3人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0日。茂华公司、金世纪公司被执法部门进行了处罚并责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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