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深圳户外的这一缕“蓝色”你看到了吗?
深法宣
2019-12-04 22:06

2019年12月4日,深圳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深圳市的普法成员单位也积极开展了各自的宪法宣传活动。

除了各类宪法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青少年普法课和宪法沙龙讲座以外,还有一缕靓丽的“蓝色”悄然绽放在深圳的大街小巷之中。它就是由深圳市司法局全新设计“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公益广告。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深圳市内营造良好、浓郁的法治氛围,市司法局近日将全新设计、制作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平面公益广告投放到了全市的大街小巷当中。

深圳作为人口基数巨大的新兴移民城市,如何科学有效的进行宪法宣传尤为重要。因此,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我市交通设施,在200多个公交候车亭和地铁站台灯箱投放宪法公益广告,以便深圳市民在乘坐公交时也能接受宪法宣传教育。

公交站台投放的公益广告

机场地铁站投放的公益广告

在地铁中投放的公益广告

景田地铁站投放的公益广告

投放使用的公益广告加入了12月2日首次发布的深圳普法形象标识,并将“尊崇宪法,崇尚法治”作为宣传口号,在为市民树立尊崇宪法意识的同时,也让深圳普法形象标识更为深入人心。

户外投放的公益广告

同时,市司法局还将这一公益广告投放在了户外大屏幕中。

(星河coco city投放的公益广告)

小区顶楼LED屏投放的公益广告

此外,市司法局还紧抓“国门宣传”,将制作的宪法宣传教育广告投放到机场、海关等地,充分发挥两地人流量大的优势进行宪法教育宣传。

于海关投放的公益广告

机场内投放的公益广告

虽然每一年只有一天为国家宪法日,但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却是全天候的。要让宪法在每一天都能享受节日般的礼遇,更要让尊崇宪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情感上的认同、价值上的执着和行动上的自觉。

市民朋友们还在等什么?快拿起你们手中的手机或相机,一起记录深圳“宪法宣传周”期间的精彩时刻吧!


编辑 伍偲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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