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读特客户端持续报道电动出租车“蓝的”以电量不足为由拒载事件受到广泛关注,对“不得已”的拒载到底该不该罚引起热议。就有两名被罚的“蓝的”司机不服,他们感到满腹委屈,认为主观上并不想拒载,于是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处罚。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为了查明这两起争议较大的案件,并为今后解决此类问题提供指导和范例,该局行政复议处(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召开听证会公开审理案件。最终,撤销对其中一名司机的处罚,而维持对另一名司机的处罚。面对这一新矛盾,如何既严格执法保障市民出行,又让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让“蓝的”放心出行给相关部门提出挑战。
两起“蓝的”拒载案处理结果完全不同
第一起“蓝的”拒载案件当事人王司机讲述,今年大年初三傍晚,他在深圳机场外的出租车平台排队候客,这时过来一位妈妈,她要去东莞樟木头。王司机忙答道,“你要去的地方单程70多公里,我的车电量还有31%,虽然显示可以跑110公里,但车龄已有两年了,也许只有20%多点的电,实际开80公里左右,剩余60公里的时候,就报警要充电,怕是没办法安全开到哦。” 乘客抱怨嘀咕,但转身走向下一辆车。
经查明,王司机的“蓝的”从宝安机场到樟木头镇中心位置的最远距离为80公里左右。考虑到王司机的“蓝的”电池持续使用近两年的损耗情况,以80公里作为行程距离,再加上到达后去往最近充电桩的距离,王司机的车确实存在到不了东莞或者到达后无法及时充电的风险。此外,王司机与乘客进行了沟通,主观上没有恶意拒载,乘客也没有主动投诉。
此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在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的沟通协调之下,王司机化解心结,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的书面申请。
另一起“蓝的”拒载案件的当事人姜司机陈述,“我开的车,电池是刚换的。续航247公里,到珠海160公里是够了,但是我老乡说走高速非常耗电,我怕到不了,而且我不知道珠海有没有充电桩。那天是凌晨1点多,我是头天下午6点钟上班,当时已经开了7个小时车了,再跑珠海那就等于严重疲劳驾驶”。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认为,事发前姜司机已在机场候客约1小时,处于半休息状态。此外,机场出租车候客区域已设置提示,要求“蓝的”司机在进站候客前要充满电量,不应以没电为由拒载。现场执法人员告诉姜司机珠海有充电设备,并至少两次劝说司机送走该乘客,但姜司机还是没有搭载乘客。
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表示,姜司机这起案件显然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出租车驾驶员可拒绝载客的七类情形。同时,姜司机驾驶的“蓝的”为新换电池,电量足以载乘客到珠海横琴口岸。如果有过度疲劳等身体不适情形的,应在车上放置“暂停载客”标志并休息,而不是继续候客。而且到达后,司机也可合理安排时间休息。据此,复议机关认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姜司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
修订立法与加强服务多管齐下治理
的士电动时代如何破解没电产生的拒载问题?与会人员围绕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出租汽车充电是否便利,车辆仪表盘显示的续航里程和实际里程是否相符,对司机的后台支持、服务是否充分,以及应对“蓝的”拒载的政策或立法方面的合理建议等焦点问题,深圳市出租汽车协会副秘书长叶惠云、深圳市公共交通局巡游出租车组主任科员焦志莹等业界专家进行了积极研讨。
经过研讨,多方认为要有效解决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首先是完善立法。目前适用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是在燃油车时代制定的,部分条文与当前我市出租车行业已基本实现纯电动化的现况不相适应,尤其是拒载行为的认定急需修订;
其次是加强引导,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在机场、火车站及口岸等大型交通枢纽设立明确指引,引导出租车驾驶员在电量不足时先充电再排队候客。
此外,要通过运价调整引导司机愿意搭载远程乘客;提升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充电设施的数据库,方便司机及时、准确地找到就近的充电设施,让他们放心出行。对于出租车剩余电量确实无法满足到达目的地,或者到达目的地后无法充电返程等情形,要实事求是,不宜一罚了之。
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