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违反实名登记规定 深圳开出10万元罚单

记者 解树森
2016-09-09 04:50
摘要

深圳一招待所因多次不按规定检查登记旅客信息,且不及时整改,被警方处以10万元罚款。这是深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对旅馆业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深圳一招待所因多次不按规定检查登记旅客信息,且不及时整改,被警方处以10万元罚款。这是深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对旅馆业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今年7月,深圳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在侦查一起偷渡案件过程中发现,深圳港X招待所违反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如实登记涉案人员身份信息。经调查证实,该招待所曾多次不按规定检查登记旅客信息,且不及时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9月8日了解到,深圳警方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对该违法招待所做出了10万元罚款处罚,并对该场所主要负责人路某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这是深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对旅馆业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对此,深圳警方向所有旅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呼吁,务必依法严格落实旅客住宿实名制登记工作,坚持持证入住、人证相符原则,仔细核对证件信息,杜绝为了拉客盈利,触犯法律。同时,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主动配合酒店、宾馆、旅馆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如确实发生未携带身份证件须办理入住的情况,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

编辑 波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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