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说话晚竟被母亲割舌“治疗”,福田法院开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罚单”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2021-11-29 16:59

近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家暴民事案件。因当事人违反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福田法院依法向其发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处罚决定书,并对其当庭训诫,罚款1000元。据悉,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处罚决定书。

老张和春香原是一对夫妻。2011年,二人生育一子小张。2012年,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后,小张由母亲春香抚养。幼年时的小张开口说话晚且不擅长与人沟通,“爱子心切”的春香认为是小张的舌系带过短引起发声迟缓。此后几年间,春香便以治疗小张语言能力障碍为由,多次割伤小张的舌系带。

2019年,小张开始与老张一起生活。2020年4月,春香又将小张舌头割伤。老张发现后求助于街道妇联。在妇联工作人员见证下,春香表示不再伤害小张。然而不久后,春香再次割伤小张舌头。经司法伤情鉴定,小张为轻微伤。作为小张的监护人,老张后来向福田法院申请对小张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春香对小张进行身体伤害、语言威胁等行为。

福田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小张是否存在语言障碍并未经医院诊疗确定,而春香的行为已对小张造成伤害。又因春香曾经违反其不再割小张舌系带的承诺,为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福田法院于今年8月作出禁止春香对小张实施身体伤害(包含剪舌系带)行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然而,春香却无视禁令,又于今年9月4日、10月7日对小张实施殴打。经鉴定,小张今年9月4日所受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10月7日所受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老张随后将该情况告知法院,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福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春香的行为严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春香当庭训诫,并罚款1000元。目前,被处罚人春香已缴纳罚款,并当场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以后会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原标题《孩子说话晚被母亲割舌“治疗”,福田法院开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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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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