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安全、保安全,不仅关系到我们看似平凡的每个人,更与我们背后的家人和朋友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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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四章,就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其中,第三十二条指出
《条例》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防治工作纳入更加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法治轨道,加强生产安全领域依法防范处置事故的素质能力建设,助力提升我国生产安全法制建设整体水平。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请与我们共同努力,心存安全。建起平安的丰碑!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