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对于深圳市提升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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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