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的一个夜晚,深圳布心山庄19栋的居民发现7楼一房间冒出浓烟,但奇怪的是,消防人员赶到后,屋中女子苏某芳迟迟不愿开门。消防人员随后强行打开房门,发现屋中一名男子已经死亡。8月29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苏某芳在与恋人发生争执后点燃房间,并向被害人连捅数刀,因感情纠纷引发一起过激杀人惨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被告人苏某芳通过互联网与被害人黄某辉认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16年2月21日22时许,在苏某芳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住处,苏某芳欲拍摄黄某辉的裸照作为分手后的留念。苏某芳先让黄某辉喝下一碗含有安眠药的汤,待黄某辉睡着后,苏某芳便拍摄了黄某辉的裸照并发到了黄某辉的微信上。
苏某芳想打开黄某辉的手机看微信,发现黄某辉已修改了手机密码,苏某芳就将黄某辉身体捆绑在床上。当黄某辉醒来后,两人开始发生争吵,黄某辉扬言要烧掉房子,苏某芳便生气地从客厅拿了一个打火机,从厨房里拿了一桶花生油泼向房间地面。争执中苏某芳点火燃烧了房间,黄某辉迅速将火扑灭并昏倒在洗手间里。随后苏某芳拿起一把水果刀捅自己腹部并朝黄某辉的胸部、腹部、颈部捅了多刀,致被害人黄某辉死亡。
根据相关证人证言,消防部门在案发当日深夜接到报案,称苏某芳所住房屋中冒出烟雾,消防人员赶到后,苏某芳迟迟不愿开门,并说家里并无明火。消防人员随后强行打开房门,苏某芳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黄某辉系生前左胸部遭受单刃锐器作用造成心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苏某芳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苏某芳表示自己与受害人是恋人关系,自己并没有故意杀人动机,拿刀捅向黄某辉时自己已没有主观意识。苏某芳的辩护人认为,该案法医鉴定存在瑕疵。
“该案属于感情纠纷引起的过激杀人。”公诉人在庭上表示。庭审披露的证人证言显示,苏某芳与前夫生有两个儿子,两个孩子与其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离异后的漫长生活中,苏某芳经常让身边的女性朋友给她介绍男朋友,黄某辉是她真心喜欢的一个,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苏某芳怀疑黄某辉另有感情,因此提出分手。2016年初,黄某辉再次出现,甜言蜜语让她产生动摇,这才同意让黄某辉来她家里,没想酿成惨案。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