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关键词解读2018深圳检察工作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汪林丰 甘晓辉
2019-01-20 11:20

2018年,深圳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决维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担当,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司法文明建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面对反贪反渎转隶、职能调整出现的新情况,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检察再出发”大讨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加重视法律监督这个核心职能,更加重视新增业务办理,更加重视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发挥深圳检察示范作用,奋力开创特区检察新局面。

关键词1.公平正义

解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

2018年12月4日,市检察院组织所有员额制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8年,深圳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29062人,受理审查起诉35741人,同比分别上升3.7%和0.1%,办案总量全省第一。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3858人,起诉28562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共决定不捕5329人、不诉3324人,同比分别上升22.4%和5.8%。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9件、撤案44件,纠正漏捕、漏诉417人,提出刑事抗诉38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不当95件。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了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涉嫌徇私枉法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查办的全国首宗职务犯罪案件。

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18件,同比上升29%。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4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依法严惩虚假诉讼,审查虚假诉讼案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涉嫌犯罪的,向侦查机关移送2件,起诉3人。大力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办理监督案件123件,督促收缴执行款110万元,办案数超过全省的三分之一。

关键词2.服务发展

解读: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2018年7月9日,市检察院举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举办非公经济专题通报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加强企业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职务侵占、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批捕177人,起诉339人;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专项活动,办理案件98件。加强企业家人身权保护,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督促侦查机关撤案9件;慎重羁押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防止“够罪即捕”和“一捕了之”,全年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采取非羁押措施46人。

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639人,起诉611人。龙岗区检察院办理的韦富华破解他人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举办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氛围。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前海自贸区建设,出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等11条意见。

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775人,起诉769人,办理了“云联惠”等一批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围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严惩污染环境、毁坏耕地林地等犯罪,批捕53人,起诉47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2件。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及时救助因案致贫27人,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司法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关键词3. 平安创建

解读: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

2018年11月15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

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指导意见》。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坚决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和涉枪涉爆犯罪,批捕357人,起诉433人。

着力维护民生民利,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243人,起诉481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512人,起诉661人。着力服务城市治理,结合办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69件。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受理控告申诉2441件,积极打造新时代检察版“枫桥经验”。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批捕1169人,已起诉504人,依法办理了涉案人员达155人的陈永森涉黑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制定办案指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110人,不诉6人。坚持“扫黑”与“打伞”并重,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0条。

关键词4.公益诉讼

解读:保护公共利益,守护青山绿水

2018年5月17日,深圳检察机关举行羊台山非法毁林公益诉讼案件约谈会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全年共办理案件719件,同比增长13倍。注重机制创新。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市检察院经编委批准组建公益诉讼检察部,与市人居委、市场监管委建立互派干部岗位实践、重大案件联合调查等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29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针对国有企业改制造成财产流失,盐田区检察院督促挽回国有财产7400万元。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羊台山“毁林造墅”,罗湖区检察院督促复绿林地67亩,拆除违章建筑1700平方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注重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6件。开展问题疫苗专项监督,逐一排查579个疫苗接种点,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疫苗管理、储存、使用中的不规范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针对麦广培非法毁林、占用农地,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全市环保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责任人有期徒刑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费246万元。

关键词5.司法文明

解读:加强人权保障,增进人文关怀

重视落实谦抑慎刑的司法理念,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997人、不诉597人。稳步降低审前羁押率,对情节轻微的案件,决定不捕1323人、不诉2713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32件,采纳率93%。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办理案件15258件,占全省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总数的46.1%。

重视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盗抢婴儿、拐卖儿童、虐待被监护人、性侵猥亵未成年人、“校园贷”等犯罪,批捕154人,起诉113人;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福田区检察院精准帮教模式被评为我市实践创新示范项目。

加强军人军属的司法保护,严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批捕2人,起诉3人。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8人,起诉7人。加强劳务人员司法保护,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批捕32人,起诉32人,办理劳动纠纷申诉案件165件,

关键词6.深化改革

解读:司法办案和内部管理提质增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管理、绩效考核、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两级院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的案件3638件,同比增长38.8%。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案件总量的91%,比改革前上升24%。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检察官办理的全部案件随机抽查1098件,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

完成“捕诉一体”改革。在全国率先启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重新组建办案机构和办案组织,实行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者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改革后,市检察院逮捕案件平均办结时间缩短0.5天,起诉案件平均办结时间缩短30天。

积极推进检察机制创新。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受理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84件97人,提起公诉48件56人。探索派驻监管场所监督机制改革,实行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结合,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专家咨询制度,聘任25名法学专家和行业代表为咨询委员,借助“外脑”提升检察决策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7.队伍建设

解读: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强化检察队伍的专业精神培育和专业能力建设,全市共有23人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标兵”“能手”,位列全省第一。在最高检、人社部授予的6名“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中,市检察院方旭同志获此殊荣;全市有2人被评为“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十大标兵”,10人被分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十大标兵”,年度标兵人数分别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和全省的三分之一。

纪律作风持续强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务处分2人。市检察院加强基层巡察和检务督察的做法,在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巡视工作会议上分别作经验介绍。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深化“一院一品牌”建设,南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龙华区检察院移动应用系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加强新设检察院建设,新组建光明区检察院,获批成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

关键词8.司法公开

解读: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建设

实行检察决定公开宣告制度,建立公开宣告室,强化释法说理和训诫教育,彰显司法威严,共举行不捕、不诉、司法救助等公开宣告137次。实行公开听证制度,组织开展逮捕听证审查71次,组织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10次。

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010条,公开法律文书20303份,连续三年居全省首位。办理网上预约辩护与代理业务389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28条;重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专门设立律师工作室,提供律师阅卷11万余册,为律师刻录光盘15078张。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建法治宣讲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9场;深入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19位检察长、副检察长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7名检察官受聘担任职业院校法治辅导员。

发挥检察新媒体阵地作用,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市检察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信息4580条,微博、微信公众号从全国近4000家单位脱颖而出,均被评为“全国检察20强”。

关键词9.人民监督

解读:提高检察工作的人民满意度

高度重视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6件,落实代表审议意见53项,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项视察、情况通报、工作座谈等活动716人次。接受代表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市检察院被省律协评为“全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表现突出的人民检察院”,宝安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开通保障律师权益专线电话。

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评议案件58件,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37人次。不断拓展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69场。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的部署要求,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报告有关数据图示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汪林丰 甘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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