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福田检察:多措并举,护卫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2021-04-19 11:03

2021年3月8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窨井盖规范管理无障碍出行设施管理专项检察监督行动。

作为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遍布大街小巷,与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因窨井盖管理不善、养护不当等问题引发的公共安全事故屡有发生。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它对弱势群体的关注!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将检察职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程,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护卫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2月底下发全面开展窨井盖规范管理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及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对窨井盖、无障碍通行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专项监督。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从2021年3月至4月上旬,福检第五检察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精心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及摸排登记表格,抽调骨干组成调查组,兵分三组深入辖区十条街道,通过徒步、骑行等方式,以足为矩实地巡查道路上的窨井盖及无障碍通道使用、管理现状。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还紧密结合“开门整顿”契机,于2021年3月29日邀请代表委员走进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通过联合实地调查、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形式广征意见,多角度进行观点碰撞,从顶层设计等方面探索改善窨井盖管理现状的办法,共商推出片区标杆模版解决多发性问题的途径,寻找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路,以期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局限、管理不善、养护不当等导致的公共安全隐患。

· 1 · 窨井盖表面是否标明类别、权属单位、报修电话等内容;

地铁、公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大型商超等场所及其附近的市政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重点区域是否设计并建设了无障碍出行设施;

· 2 · 窨井盖与其基座的连接是否紧密、稳固(无移位、无响动);

无障碍出行设施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施工不当等可能导致残障人士无法安全通行问题;

· 3 · 窨井盖是否完好无缺损;

无障碍出行设施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当被非法占用、破坏、缺损、凹凸不平等可能影响残障人士安全出行问题;

· 4· 窨井盖与路面是否保持平顺;

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是否配备适合残障人士出行的无障碍出行设施;

· 5 · 窨井盖、无障碍出行设施维护人员检查、养护、维修、改造等作业时是否按要求在周围设置警示防护设施,保障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安全;

延伸开展公共卫生间、电梯、人行道红绿灯过街音响提示等无障碍出行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 6 · 维护人员检查、养护、维修、改造等作业完成后是否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 7 · 其他可能危害窨井盖安全、无障碍出行设施安全问题。

目前各调查组已完成对10个街道30条道路的摸排工作,累计行程超30公里,发现统计7大类19项同类质问题。

下一步,福检第五检察部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作中排查到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力解决窨井盖安全风险及弱势群体无障碍出行问题。

(来源: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幸福福田)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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