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检察官,用心管好群众“脚下安全”

深圳特区报记者 钟响东 通讯员 白町 文/图
2021-03-28 14:08
摘要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相关单位。

常被人忽视的小小井盖,却隐藏着巨大隐患。它们是保护地下设施的重要部件,有时又将成为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杀手。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相关单位。

深汕检察院根据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按照上级院的要求,结合合作区实际,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治理窨井盖为契机,推动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助力合作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

对相关行政监管主体进行立案

深汕检察院闻令而动,立即组织第二检察部对涉窨井盖警情进行分析。师玮检察长亲自带队实地勘查,发现涉案井盖被损坏且深陷地面是造成所在路段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并对涉案井盖进行拍照、测量以固定证据。

深汕检察院发现涉窨井盖问题后,按照规定请示上级检察院对相关行政监管主体进行立案。深汕检察院于3月25日获得同意批复后,立即向负有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养护和路政管理职责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送达《关于履行窨井盖规范管理职责告知函》,督促该局监督产权单位对涉案窨井盖限时限令修复整改。

涉警情问题窨井盖当日全部修复

市交通运输局深汕局接到告知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约谈产权单位,督促对问题窨井盖进行修复,同时要求对合作区范围内产权所属窨井盖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置破损窨井盖,消除安全隐患。涉警情问题窨井盖于当日全部修复,完成整改。

问题井盖整改完成后,深汕检察院与交通运输局深汕局进行座谈。会上,师玮检察长与杨晖局长就窨井盖涉公共安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小”窨井盖涉及“大”民生,两家应形成合力,联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建立长效的联络机制, “以点带面”促进窨井盖治理常态化、制度化,确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问题井盖整改完成后,深汕检察院与交通运输局深汕局进行座谈。

(原标题《这些检察官,群众“脚下安全”也用心管》)

编辑 高原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钟响东 通讯员 白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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