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一名男子“戴着遮脸头盔看房”的短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只能戴着头盔去看房。一时间,保护个人信息的话题引发网友广泛讨论。这也引起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天津、南京、杭州等地纷纷出台政策,禁止非法采集人脸信息、禁止强制进行人脸识别。另外,针对部分App超范围收集、强制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特别是强制人脸识别功能,网信办有动作。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好我们的脸,国家在行动。
“戴着遮脸头盔看房”,听上去有点夸张,有点防护过当,但是这背后既有点无奈,也有点心酸。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用在“人脸识别”被滥用这件事情上,还真应景。“人脸识别”无疑是项重大技术突破,但在给社会管理和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被一些别有用心者用在了歪道上。
既然开发商能够利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人脸信息于无形,那么“戴着遮脸头盔看房”就几乎必然会出现。这样做看似有些荒诞搞笑,但既是防护自身,也是提醒大众。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道路上,需要这些“技术敏感”“权利敏感”的先觉者,因为有了他们,那些占据了资本优势,又很快占据了技术优势的商家玩的一些有损公益的小伎俩,才有很快被识破、被约束的可能。
当然,面对商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不怀好意的技术嗅探,采取“戴着遮脸头盔看房”这样的自我防护措施,终究是笨拙的,也可能是无效的,更是一种被动的维权姿态。面对“技术壁垒”筑起的商业强权,从消费者角度看,要向法学教授郭兵学习,面对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求刷脸入园的不合理规定,勇敢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政府角度讲,天津、南京、杭州等地的做法值得借鉴。这些城市及时出台政策,禁止非法采集人脸信息、禁止强制进行人脸识别,不但筑起了保护个人面部信息的制度篱笆,也为人脸识别信息采集划清了边界,有益于人脸识别技术沿着造福于公众的正确轨道健康发展。
诚如专家所言,人脸数据一辈子不能篡改,关键数据信息一旦泄露就是终身泄露,如不加强保护,一旦被滥用,风险巨大,贻害无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售楼处无感抓拍看房者的脸部数据,更有众多手机APP也在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在用户下载安装APP时过度索权。表面上,用户同意了APP获取自己的脸部信息,实际上,很多用户根本无暇细思或者也看不懂那繁琐又充满各种技术术语的使用协议条款。对此,有专家认为,法律保护整体框架应做出调整,不应以同意机制为基础;采用以同意机制为主的模式来保护个人信息,就等于是将数据的相应风险主要放在作为数据主体的个人身上,而收集、使用个人数据的收益却是由数据控制者和使用者所有,显失公平。这样的意见颇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对于今后完善相关立法,有重要参考价值。
对脸部数据等个人生物信息最有力最稳固的保护,还应是来自法治的力量。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将包括人脸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列入到个人敏感信息当中。12月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等38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其中均没有包括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信息的相关内容。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也明确,自然人的姓名、生物识别信息等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可以说,我国目前已经为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保护搭起了法律保护框架,对于技术滥用造成的非法侵害,法律一定会站在公平正义的一边。
现代科技正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发展进步,指纹、虹膜、人脸等个人生物信息不断被运用到身份识别等技术领域,这样的技术是柄双刃剑,如果失控,就难免造成对人自身的损伤。但也不必对此过度忧虑,更不能因噎废食,阻碍技术进步。只要我们保持警觉、加强制度保护、完善法律法规,多管齐下,就一定能为锋利的科技打造出安全的剑鞘,让科技为公众服务。
见习编辑 王子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