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记者获悉,自6月28日起,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将全面实施民航局关于充电宝携带的新规定。根据新规,旅客将被禁止携带不合规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对此,深圳机场将为不合规充电宝提供7天暂存服务。暂存位置设在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工作人员将为旅客开具回执单,旅客需在暂存时限范围内凭回执单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弃处理。
对于安克公司、罗马仕公司召回的充电宝,旅客可按流程要求申请召回后,将充电宝交给值机岛B岛岛尾、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的工作人员,按自弃处理。机场方面特别提醒,目前驻场快递公司暂不接收充电宝快递业务。对于有被召回批次的品牌但不在召回批次之列,且有3C标识的充电宝,旅客还需满足容量及数量要求等条件,方可携带。
深圳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航局本次通知仅针对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产品,对于旅客携带的其他电池或含电池产品,深圳机场按原检查标准和要求执行。乘坐深圳始发的国际及地区航班,充电宝仍按原标准执行。为保障公共安全,旅客自弃的充电宝会由深圳机场安检统一收集后,移交给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进行专业处置,避免因不当处置引发安全风险。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