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委会联合中山市消委会发布“618”购物消费提示

读创深圳 董思
06-09 20:00
摘要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董思 

“618”年中大促购物节正在进行中,各大电商平台相继推出促销活动,商品种类繁多、优惠模式多样。

为助大家安心购物,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了解规则,按需选购。本次促销活动周期跨度长,参与平台多,优惠规则往往更为复杂。建议消费者梳理清单按需选购,购物前充分掌握满减、折扣、叠加规则,明确优惠券、店铺红包、直播间优惠等的使用时间、范围限制,如对相关优惠补贴政策存在疑问,需及时向平台或商家咨询确认。

同时,还要关注商品,识别套路。部分商家会采取提前涨价、临近活动期间再恢复日常价格的手段,误导消费者。建议消费者使用价格监测工具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走势;是否低价误导。一些超低价商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建议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商品保持警惕,仔细查看商品页面介绍和口碑评价,避免遭受损失;是否夸大宣传。部分直播购物商家可能使用模糊的语言、混淆的概念夸大商品功效、性能、质量等,建议购买前通过多渠道了解商品实际情况,不盲目相信商家宣传。

渠道方面,市消委会建议优先选择市场口碑好、知名度高的品牌,知名品牌在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和售后服务方面更有保障;选择正规渠道。建议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电商平台或线下商场,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避免在一些不正规的、不明来源的小型网站或个人店铺购买,以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市消委会还提醒消费者,注意了解退换政策。建议提前了解商家的退换货政策,包括退换货条件、流程、运费承担等。保留好商品包装、发票等凭证,以便在需要时顺利退换货;注意支付安全。建议在正规购物平台进行支付操作,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进行付款,避免使用私下转账、向个人转账等非正规方式,以防资金损失。

市消委会方面指出,根据以往购物节期间消费投诉数据分析,电商领域消费纠纷以虚假宣传、质量缺陷、售后不畅为主。建议消费者在留存商品订单页面信息基础上,妥善保存商品促销规则、商品宣传页面、与商家沟通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信息。遇到问题要及时在售后时效内与商家、平台沟通处理,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董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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