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随着签证政策的便民优化,境外旅游持续升温,消费者在欣赏各地美景时,也需警惕消费陷阱。3月13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罗湖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中要警惕低价陷阱,购买商品前需尽量了解真实价值,避免冲动消费。
警惕境外旅游低价陷阱。据悉,低价团通常以远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吸引游客,往往暗藏强制购物、诱导消费等风险。消费者报名前需确认旅行社资质,出行前需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合同中需明确行程、住宿标准、收费明细、景点及购物点等内容。
同时,境外商品可能因品牌效应、宣传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存在价格虚高问题。在购买前,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了解产品特性、大致的价格范围、退换货等售后途径。在商家营造的购物氛围下,消费者需保持冷静,警惕冲动消费,尤其是贵重物品(如珠宝、名表)、号称具有特殊功效的产品等,更需审慎选购。
此外,消费者在购物时,需及时索要销售小票,并妥善保存购物凭证、交易过程等相关证据。若遇消费纠纷,及时与导游、旅行社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旅行社所在地的12345平台、旅游局或消费者组织发起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杨渝嘉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张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