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酝酿创办深交所一事,深圳市领导先是去英法意等国考察证券市场;后又派专人到日本证券公司学习和培训,下足了功夫。后来在向国家申请创办证券交易所时,上海却捷足先登(上海为开办证券交易所一事曾来深圳学习,并拿走了深圳花功夫整理制定的全套资料,等于吃了一个现成饭)。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了一段时间,却因为拿不到批准手续而迟迟不敢开业。
1990年11月李灏前往交易所调研,问为什么不开业?负责人说有关手续没有批下来。李灏答复说:“批不批不要管,此事政府会负责。你们一定要开,先试验嘛。”于是,深圳交易所1990年12月1日试营业(后来于1991年7月9日补办了开业仪式);而上海交易所于1990年12月15日正式开业。因为这种情况,中国证券市场的诞生有了两个日子。如果说营业日子,深圳交易所为中国第一;如果说正式手续,上海交易所为中国第一。深圳交易所先开业,这是要冒着可能违犯有关纪律的风险。如果不是李灏当初要来了“改革权”,加上个人资历深、受人尊敬,否则有人抓辫子、重处理也不是没有可能。李灏承担了冒风险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图源:视觉中国
与此有关的另一件事是1992年深圳发生的“8.10股票风波”事件。买不到新股上市抽签表的愤怒群众上街游行、冲击市委机关,事态非常严重。李灏临危不乱,决定将第二年计划发行的500万股票额度提前发行。在当时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李灏表态说:“全部责任压在我一人身上,撤职法办我一人承担!”从而避免了事态继续恶化、化解了危机。
笔者采访时,李灏书记还重点说到了一件事,他评价深圳成立市监察局是“全国首创”,其意义非同小可。虽然我当时做了详细的笔记,但写作时没有选写这件事。因为我觉着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没有防止官员因贪腐而身陷囹圄。我当时感觉迷惑:后来若干年间里,不断看到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了高官贪腐事件、而且贪污数额越来越惊人。这些事实让我改变了看法。也许人真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恶魔。如果一个人管不住自己的贪念,将隐藏在心中的恶魔释放出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官员变成贪腐罪犯,并不说明深圳管得不严。恰恰相反,成立市监察局,证明深圳市委敢于直面问题,也积极设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否则,以深圳迅速发展的势头和惊人的经济总量,出现更多更大的贪腐案件也不是没有可能。正因为成立了监察局,才让一些有点管不住心中贪欲恶魔的干部多了一份畏惧,也容易及时发现问题的苗头,从而避免了更多贪腐案件的出现。这让我一直后悔没有将成立市监察局的内容写进《创造中国第一的深圳人》一书中。
编辑 郑艳艳 审校 郭建华 二审 刁瑜文 三审 张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