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分拨集拼事项)项目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的发展水平,提升新型国际贸易发展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和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分拨集拼事项)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别提醒:
1.请各申报单位在各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填报信息有误退回后无充足时间再次提交。
2.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项目申报指南,确保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3.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分拨集拼事项)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3月31日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国际分拨集拼业务的企业。
2.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3.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4.申报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2)申报单位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5.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二)专项条件
经评定为2022年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对经评定的2022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第一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100万元扶持;第二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60万元扶持;第三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40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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