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分类: 惠企政策
生效日期: 2020-06-08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9〕10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7号),现印发《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见附件)。

请符合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属地原则于2020年6月18日前向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初审申请(各辖区联系方式见附件),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商务局。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6月8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度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对2019年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外资新项目给予奖励。
扶持政策:
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申报规则二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对2019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外资增资项目给予奖励。
扶持政策:
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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