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深圳企业参展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3-02-21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鼓励政策,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助力企业抢单,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深圳企业参展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深圳企业参展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深圳企业参展费用支持项目)申报指南.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2.已报名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广州至法兰克福往返包机,且实际实地参加2022年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灯光照明及建筑物技术与设备展览会,并支付相关机票费用。 3.展会举办时间为2022年10月2日至6日,企业人员出发时间在展会开始前,返回时间在2022年11月30日前。
扶持政策:
1.对报名参加省商务厅组织广州至法兰克福往返包机,并实际实地参加2022年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灯光照明及建筑物技术与设备展览会的企业参展人员往返机票费用(经济舱,头等舱和商务舱的按经济舱计算)的50%给予支持。 2.每家实际参展企业享受往返机票支持的人数不超过5人(含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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