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2022年度促进类评审制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6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2-06-14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2022年度知识产权促进类评审制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请。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6月16日09:00至2022年6月29日18:00。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

(二)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

(三)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申报,各类资助的申报网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咨询电话及其它要求请详细阅读对应的申报指南,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具体要求和说明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线上填报、材料上传和提交等操作。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账户管理相关事项可联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众服务渠道。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申报指南

附件2:2022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附件3:2022年度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申报指南

附件4:202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申报指南.docx附件2:2022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申报指南.docx附件3:2022年度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申报指南.docx附件4:202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申报指南.doc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20.00(万元)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 1.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至少拥有10名以上(含10名)专利代理师或律师; 3.2021年度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专利无效、专利复审等业务成功案例5项以上(含5项);或2021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数量达5件以上(含5件);或已为至少2家(含2家)世界500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或2021年度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50件以上(含50件); 4.未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扶持政策:
每年评选不超过3家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资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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