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0-10-19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落实市政府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相关政策,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8号)、《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商务规字〔2020〕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基本条件:
扶持标准 1.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资助:对首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且完成营业额在200万美元以上的申报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营业额每超过100万美元增加10万元资助,最高资助额200万元。 2.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根据对外承包工程单位上年度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划分不同的档次进行定额资助: ①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申报单位,给予50万元资助。 ②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不含10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申报单位,给予100万元资助。 ③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不含5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含1亿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申报单位,给予150万元资助。 ④上年度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在1亿美元以上(不含1亿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申报单位,给予200万元资助。
适用范围:
扶持领域 1.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依法缴纳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或相应银行保函(以分包形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实施项目的分包企业可不缴纳)。 2.申报单位按规定在国家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并报送统计数据(以分包形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可不备案)。 3.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如实提供本企业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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