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国家最重要的惠民政策之一,也可以被称为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但却有不少人无视法律规定,贪图小利,利用医保牟取非法利益。如案例中,两名被告人在明知药品是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而来的情况下,非法收购、销售,牟取非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他们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收购、代为销售,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些利用医保牟取非法利益的“灰色”产业链,无疑已经损害了社会秩序,对相关病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希望无视法律的不法分子可以尽早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