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实一步

读特评论员 王森
2020-08-14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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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圳发力精准,步伐坚定。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以立法形式把现有的好做法固定下来,也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提供了行动指南、创新动能与法治依托。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法治城市示范的重要使命。近几年,深圳坚持把营商环境改革作为全年改革任务的“一号工程”,实施营商环境改革20条,推出了一系列扎实的改革措施,送出了“真金白银”的惠企政策,激活深圳改革创新“一池春水”。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标国际一流,深圳仍有提升潜力。改革要向纵深推进,于法有据,才能行稳致远。今年1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深圳推出《条例(草案)》,正是在上位法律法规基础上,立足深圳实践,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大胆创新变通,探索改革新路的最新成果。

今年受疫情影响,企业急切需要获得更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支持。深圳制定的《条例(草案)》,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能够充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基础上,深圳的《条例(草案)》细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重点突出变通性和创新性,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许多制度上的创新安排。

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大胆地做“减法”。比如拟实行除名和强制注销制度,就是深圳扩大商事登记制度优势的创新举措。再比如,《条例(草案)》继续放大“放管服”的力度,更多政务上网办,统一平台办,材料容缺办,能“秒批”就“秒批”,最终还要实现“无需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行政办事成本。

在提供公共服务上,积极地做“加法”。为社会信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服务提供适应其产业内在要求的营商环境。要求政府向企业提供普惠、便捷、智能的合规自测系统,充分赋能市场主体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建设。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融资服务,为用创新手段改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痛点、堵点、难点在哪里,《条例(草案)》的着力点就瞄准哪里。对标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圳发力精准,步伐坚定。

编辑 郑蔚珩

(作者:读特评论员 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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